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| ||
双击自动滚屏 |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4/8/8 阅读:307次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 |
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
因业务发展需要,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灯光、音响专业技术人员,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原则 坚持“自愿报名、公开招考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。 二、招聘的基本条件 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品行端正; 2、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; 3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、专业技术资格、执业(从业)证书; 4、身体健康,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 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: (1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 (2)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 (3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 三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要求 1、舞台专业音响、灯光专业技术人员1名; 2、具有舞台专业灯光、音响工作经验; 3、35周岁以下,中专及以上学历,有照明、音响设计等级证书优先。 四、报名程序和方法 (一)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,公布招聘岗位、资格条件、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。 (二)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;由公司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如有虚假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、录用资格。 (三)适岗评价 对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,适岗评价包括学习经历、专业水平、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方面。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,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,则为不合格。 (四)面试 面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。面试满分100分,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,则为不合格。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(五)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的人员,按适岗评价成绩50%、面试成绩50%计算综合成绩,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,并由高分到低分,根据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。 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不予录用,由公司确定岗位是否递补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,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。 (六)公示、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,拟录用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或平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 公示期满后,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,办理录用手续。 五、报名事项 (一)报名方式与要求 1、报名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报名资料送至南通市桃坞路46号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办公室,由公司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:①《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》(须贴照片)(附件);②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(国(境)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、职称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、任职证明、奖励证书、反映本人工作经历、工作能力、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;③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。 3、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,不接受补交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。 4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的时间地点,更俗剧院有限公司将及时通知,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否则责任自负。 (二)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报名资料(复印件)将由公司妥善保管,概不退回。 六、薪酬待遇 参照南通市相似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水平,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。 七、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0513-85527608。 。 八、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,由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,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招聘工作以本《简章》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《简章》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,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。
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,杜绝不正之风,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15806290056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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